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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造价工程师考试有新调整 望各位考试周知

发布时间:2019-10-31 10:00:46来源:用考培训网综合

透过国家政策,我们可以了解到哪些行业是受到国家重视的。2019年这一造价考试有新改革的重要关头,想要考造价的小伙伴们最好关注一下行业相关最新信息和相应的国家政策。于是,小编整理了一些资料,是关于江苏省造价工程师考试的一些新调整,望周知。

最近,省人社厅公布《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苏人社发〔2019〕93号),打通了职业资格和职称的对应通道。

列入该目录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药师、注册测绘师、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资产评估师、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注册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等26项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上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可直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

省人社厅朱从明副厅长说,出台《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是为了有效衔接职称与职业资格,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为人才减负,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人社部办公厅发布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紧接着江苏人事考试网就发布了一级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人事考试机构,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沈阳市考试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要求,部中心制定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6月5日

近日,江苏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取消部分证明事项的通知,决定取消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涉及人社部门的证明事项55项。其中部分涉及到职业资格考试相关规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部分证明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人社部令第3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28号)、《省政府关于取消证明事项的决定》(苏政发〔2019〕5号),决定取消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涉及人社部门的证明事项55项,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取消证明材料是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部署,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各地人社部门和厅有关处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取消证明材料的重要性,认真落实人社部和省政府的要求,扎实推进“减证便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要求企业群众提供被取消的证明材料。

二、梳理修订规范工作流程。各地人社部门和厅有关处室单位要根据证明事项取消后的实际工作情况,重新梳理相关工作流程,修订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并及时公布,方便企业群众了解掌握和办事查询。

三、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各地人社部门和厅有关处室单位要认真梳理相关证明事项取消后的信息核查需求,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在线政务平台、数据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人社部门内部信息数据共享平台以及人社部门内部核查、政府各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加强对相关办事依据的核实力度,防止监管真空,确保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合规,切实把“减证便民”的好事办好。

四、强化风险防控措施。各地人社部门和厅有关处室单位要认真梳理证明事项取消后每个工作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要加强风险研判,制定相应的风险预防和补救措施,及时化解和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江苏部分证明事项被取消

江苏取消部分证明事项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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