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5】合营安排
(一)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
(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
(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
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
只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一项安排就可以被认定为合营安排,并不要求所有参与方都对该安排享有共同控制。享有共同控制权的为合营方,不享有共同控制权的为非合营方。
(二)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企业 | 共同控制 | |
区分 | 参与方对合营安排有关的净资产享有权利 | 参与方对合营安排的相关资产享有权利,并对相关负债承担义务 |
对资产的权利 | 按约定的比例分享相关资产的全部利益 | 资产属于合营安排,参与方不对资产享有权利 |
对负债的义务 | 参与方按比例分担合营安排的成本、费用和债务;第三方提出索赔要求时,参与方作为义务人承担索赔责任 | 合营安排对自身的债务或义务承担责任,参与方仅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该安排承担相应的义务 |
收入、费用和损益 | 按比例分配收入和费用 | 按比例享有净损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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