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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之增值税税率解析

2018-11-27 17:32:50

来源:中公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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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考试一科中有哪些数字类易考点?

 

第六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

【考点1】增值税税率

税率类别 基本规定
基本税率 17% 适用于绝大部分销售或进口的货物、销售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低税率 11% (1)销售交通运输、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2)其他应税项目:
①粮食、食用植物油;
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③图书、报纸、杂志;
④农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食用盐。
6% 提供现代服务(租赁除外)、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零税率 —— (1)国际运输服务;
(2)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征收率 3% (1)小规模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特定项目: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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