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9 14:42:56来源:用考网综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要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等政策措施,按照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部署,为打通“堵点”,消除“痛点”,破除发展障碍,健全市场机制,持续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强化信用为核心、质量为保障、放权与监管并重的服务管理体系,大力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加强养老人才服务队伍的建设,提高养老机构的管理水平,推动养老服务健康发展。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联合颁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以下简称2019年版《标准》)做了重大修改:一是增加了对养老护理员的技能要求,二是放宽了养老护理员入职条件,三是拓宽了养老护理员职业发展空间,四是缩短了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时间。本次修订对指导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缓解养老护理人才短缺矛盾、规范和发展老年人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等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确保到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200万名养老护理员。指导养老服务机构等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工作,指导各地建立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与职业技能等级挂钩制度,建设全国养老护理员信息和信用管理系统。通过上述举措,着力提升养老服务持续发展能力,满足亿万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鉴定考核对象:
从事敬老院、养老院、老年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护老院、社区养老机构的管理和服务人员以及准备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养老护理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以上。
2.具有相关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具有相关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养老护理职业经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以上。
2.具有相关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具有相关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养老护理职业院长(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相关工作满6年以上。
2.具有相关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具有相关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证书颁发:
培训班采取面授方式进行,培训经考核鉴定合格由全国职业技能考试鉴定中心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作为在本行业专业岗位职业能力考核的证明,并在岗位聘用、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证书可登录全国职业技能考试鉴定中心官方网站查询。证书全国通用、全国联网查询、无须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