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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备考之监护制度当中的财产保护

2019-02-26 10:35:27

来源:中公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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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即是对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及财产权益实施监督保护的制度。我国《民法总则》颁布后,对监护制度的中监护人责任和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上均作出了较大改动,符合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客观情形,也增加了监护人获得监护权利的途径,甚至在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均无近亲属承担监护责任的情况下,国家可以出面去承担这一责任,这让被监护人能够在更多元化的法律框架下获得更切实的法律保障。监护制度中除了对被监护人人身权益进一步明确法律保障范围,也对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保护作出了比较硬性的规定。众所周知,被监护人尽管无法进行或是只能进行一部分的民事法律行为,但因此而产生的财产收益仍然需要实施明确的法律保护。但是,究竟如何保护?这不仅是学术和现实生活激烈讨论的问题,也属于考题中关于监护制度着重考察的知识点。

保护被监护人财产,需要明确的一个大原则是“必须有利于被监护人财产的保值或增值,必须有利于被监护人从自己的财产中获利”。也就是说,监护人在保管被监护人财产时,必须要保证被监护人财产不能在保管的过程中出现贬值甚至灭失,最典型的就是投资行为,法律上不允许监护人将被监护人财产用于任何形式的商业投资,因为商业投资的不确定性有极大的可能会导致被监护人财产受到损失。同时,也不允许以被监护人的名义使用财产,最终却用在了家庭共同生活中,最为典型的就是以孩子的名义买了一辆汽车,结果却是家庭共用,这种情况下被监护人并没有因此而获得实际的利益好处,故而法律也是对这种行为持否定态度的。因此,在考题当中,即便选项比较复杂,学生只需要明确知道必须保护财产保值或增值,基于这个原则,监护中的财产保护的题型本质并没有太大的难度,拿分也不会太难。

【例题】陈某9岁,其父母在下列选项中哪种行为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 )

A.将陈某自己写的小说拿去出版获得版权收益

B.将陈某的奖学金捐赠给希望小学

C.过春节期间用陈某的压岁钱购买了很多玩具

D.将陈某的发明专利权转让给一个商业公司,转让费用略低于市场价格

【答案】B。解析:保护被监护人财产必须有利于被监护人财产的保值或增值,必须有利于被监护人从自己的财产中获利样。A选项陈某的小说出版获得收益,没有侵犯其合法权利;C选项虽然导致陈某财产减损,但陈某仍然从中获得好处;D选项转让费用虽然不符合市场转让价格,但是“略低”的表述就在于该次转让没有使陈某的财产权利明显受损,故也属于合法范畴;B选项捐赠给希望工程,该行为虽然符合公序良俗,但陈某未获得任何收益,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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