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434012航站楼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一、安装工艺要求
1.中心机房
(1)机房吊顶下净高不小于2.3m,应设架空活动地板;
(2)机房工作环境温度范围18~28℃,相对湿度30%~75%;
(3)机房照度标准值:垂直照度150~200lx,计算点高1.4m;
2.设备间
(1)设备间净高不小于2.3m,并根据网络有源设备情况考虑设置架空活动地板;
(2)房间电磁干扰限值及其照度标准可参考中心机房的要求内容。
二、系统网络
(1)主干网络传输速率不小于100mbit/s。
(2)主干网络形式可根据实际选用快速以太网、千兆位以太网及异步传输atm网等。
(3)针对航站楼建筑形式,系统网络拓扑结构布线以星形方式为主,并采用适当的冗余策略。
(4)应充分考虑电磁环境干扰的影响,在网络系统传输介质的选用和敷设位置方面,尽量避开干扰源及选用抗干扰的传输导线。
三、电源
(1)系统机房采用独立稳压稳流电源,用电等级为一级。
(2)系统机房应采用相应的不间断电源,后备电池容量应满足系统主机等设备正常工
作不小于30min。
(3)重要终端计算机应配不间断电源,可维持断电下不小于15min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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