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08 10:25:27来源:有考培训网综合
班级类型 | 适合人群 | 课程内容 | 配套资料 |
银卡班 | 老考生 工程本专业 有学习基础 自律性强 |
基础预习 3D教材精讲 3D考前串讲 |
《基础知识与通关必备》 《历年真题详解》 《学科精粹》 《速通宝典》 |
金卡班 | 老考生 工程本专业 工作太忙没时间参加面授 自律性强 |
基础预习 3D教材精讲 3D考前串讲 3D精讲习题 考点密训 |
《基础知识与通关必备》 《历年真题详解》 《学科精粹》 《速通宝典》 《模拟题库》 《密训试卷》 |
白金卡班 | 新考生 工程及相关专业 完全没有时间参加面授 通过考试压力较大 |
基础预习 3D教材精讲 3D考前串讲 3D精讲习题 考点密训 案例强化 考前点题 |
《基础知识与通关必备》 《历年真题详解》 《学科精粹》 《速通宝典》 《模拟题库》 《密训试卷》 《案例实操题库》 《考前复习要点》 |
钻石班 | 新、老考生 工程相关专业 有较为宽裕的时间参加面授 计划于2020年通过一建考试 |
属地基础巩固 属地深度强化 考前集训 |
《案例必做108题》 《速通宝典与实务指南》 《集训小题库》 |
精英总裁班 | 新、老考生 工程相关专业 有集中参加面授课程的时间 学习自律性弱 计划2020年通过考试 |
建大强化 建大集训 |
《黄金宝典》 《总裁班源题库》 |
大学教授,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从事建筑研究多年,专业功底深厚,教学经验丰富,授课条理清晰,善于归纳总结,并将抽象概念常识化、复杂问题简单化,广受学员好评。
大学教授,(WACF)国际建筑协会常务理事,建设工程法讲师。多年一级建造师辅导经验,对一建法规科目有独到讲解,深受一建考生青睐。
中铁建工集团副总工程师,集团BIM中心主任,特别在BIM工程施工领域造诣深厚。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建造师培训实力师资,被称为“经济女神”。
大学教授、工学博士。长期从事工程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被多家机构聘为OPMP、IPMP 、CPMP等各类认证证书高级顾问;授课风趣幽默,简单易懂,并通过口诀总结加强理解记忆
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是9月11日至12日,距离考试还有6个月的时间,你复习的如何了?小编为您整理发布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串讲知识点,希望对您复习有帮助。
长沙一级建造师培训班哪家好?
环球优路教育隶属于北京环球优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为在职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培训机构。业务包含工程、医药卫生、财经、教师等行业准入类职业(执业)资格认证培训,在职人员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前培训等。公司下辖“环球卓越”和“优路教育”两大培训品牌,并全资拥有北京市海淀区优路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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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路教育提供各种职业培训,包括建筑类: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班、造价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员、监理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合同员;劳动部职业资格类:人力资源管理、秘书、物业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网络编辑员、理财规划师、广告设计师、电子商务师、项目管理师、营销师、企业文化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等;财经类:会计证、会计职称、报关员、报检员、证券资格等;其他:导游证、教师双师证、外语、医疗类、青少年右脑开发等各类培训。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法的形式和效力等级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的形式和效力等级
一、法的形式【重要】
(1)宪法(代表2/3以上通过):全国人大;
(2)法律(主席令):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xx法”)
(3)行政法规(总理令):国务院;(“xx条例”)
(4)地方性法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xx省(市)xx条例”)
(5)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xx办法”、“xx规定”)
(6)地方政府规章:省级政府、设区的市政府、(“xx省(市)xx办法”、“xx省(市)xx规定”)
(7)国际条约
注: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二)法律
只能由法律制定的事项【重要】
(1)国家主权的事项;(主权)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机关)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民族)
(4)犯罪和刑罚;(犯罪)
(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人身)
(6)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税)
(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收)
(8)民事基本制度;(民事)
(9)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面的基本制度;(经济)
(10)诉讼和仲裁制度;(诉讼)
(11)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其他)
二、法的效力等级【重要】
1.宪法至上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安全生产法》优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招标投标法》优于《合同法》
4.新法优于旧法:《物权法》优于《担保法》
5.特殊情况
(1)制定机关裁决: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2)制定机关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3)制定机关裁决:地方性法规、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构裁决;
(4)共同上级机关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5)人大与政府相互制约: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6)授权部门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三、法的备案和审查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30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审查:
1)行政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2)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级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3)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级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4)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级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5)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报授权决定的机关备案。
规律:人大制定的都要报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但只能逐级上报;规章都要报到国务院备案,但只要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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