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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

2023-11-12 10:15:34来源:互联网

摘要: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职务与其对应的级别关系。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正、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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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职务与其对应的级别关系。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正、副两级,正职分为一至八级,副职分为一至七级。下面是具体的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

一、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正一级

二、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正二至三级

三、中央各部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中纪委副书记:正三至四级

四、中央各部副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副书记、常委,中纪委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正四至五级

五、中央各部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书记,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副书记,巡视员:正五至七级

六、中央各部副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副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委委员(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常委,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巡视员:正六至八级

七、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书记,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调研员:正七至十级

八、副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常委,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纪委委员(常委),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调研员:正八至十一级

九、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乡(镇)党委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主任科员:正九至十二级

十、副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乡(镇)党委副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常委,副主任科员:正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正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正十至十五级

除此之外,各级党的机关中与上述职务相对应的其他职务也适用上述规定。

总之,在公务员职务晋升的过程中,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业绩,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考核和晋升。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才能实现职务与级别之间的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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