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13 14:54:11来源:有考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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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基础强化全程班主要针对有一定基础学员系统的讲解基础知识,考前强化模块复习,通过全面基础学习以及重难点强化突破辅导,为顺利考试通过保驾护航。教学体系上安排CPA基础强化+经典习题精炼+专题模块突破。
课程特点
面授课程对知识强化讲解,侧重于重要知识点的讲解;辅以经典的习题深入解析,帮助学员提高动手解题能力;考前专题模块突破课程让学员再次深入把握占试卷分值比较大的知识点。课程力求在较短的时间对学员强化知识,提高解题应试能力。
适用人群
针对有一定财务会计基础知识,但是并没有深入细致的掌握CPA的考点的学员。
第十五章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考试点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
(一)持有待售类别分类的基本要求
企业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中可能包含企业的任何资产和负债。处置组如符合终止经营条件的,则属于终止经营。
1.分类原则: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应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可立即出售: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为满足该条件,企业应当具有在当前状态下出售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意图和能力。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2.延长一年期限的例外条款
如果涉及的出售不是关联方交易,且有充分证据表明企业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允许放松一年期限条件,企业可以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企业无法控制的原因包括:(1)意外设定条件;(2)发生罕见情况。
3.不再继续符合划分条件的处理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继续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企业不应当继续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部分资产或负债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后,如果处置组中剩余资产或负债新组成的处置组仍然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企业应当将新组成的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否则,应当将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单独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二)持有待售的特殊情况
1.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如果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条件,企业应当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长期股权投资:
(1)企业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出售后企业可能保留对原子公司的部分权益性投资,也可能丧失所有权益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而不是仅将拟处置的投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而不是仅将拟处置的投资对应的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应当停止权益法核算
(3)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应当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那部分权益性投资出售前继续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企业部分出售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后,剩余的股权投资,企业在个别报表中应当按权益法转金融资产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结束使用,且企业并不会将其出售,或仅获取其残值。由于对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使用几乎贯穿其整个经济使用寿命期,其账面价值并非主要通过出售收回,企业不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对于暂时停止使用的非流动资产,不应当认为其拟结束使用,也不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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