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2 08:36:19来源: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核查。考生可申请核查当次笔试考试分数是否有错加或漏加的情况,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核查范围。
考生可申请核查当次笔试考试分数是否有错加或漏加的情况,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核查范围。成绩核查申请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办理方式如下:
1.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并请注明准考证号、考试级别及考点名称。
2)回函信封:为确保考生能及时收到核查结果,请务必随函附寄回函信封。信封上务必贴足邮资上海:3.8元;上海以外地区:4.2元,写清楚收件人的姓名、地址、邮编、电话。
不按上述要求提供回函信封的申请恕不予办理
2.受理时间:
每次考试成绩发布后一个月内(以邮戳时间为准!)。
3.申请方式: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不予当面受理。申请者将申请材料以挂号信方式邮寄至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4.反馈方式: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核查结果以挂号邮寄方式反馈至申请者。